1.客人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,同时必须自备好港澳通行证,且在通行证上签好香港和澳门签注(在户口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),自2017年8月1日起,港澳通行证由旧版的本式改为新版的卡式版本,实行快速自助通关,所以自此时起,通行证上的签注无法知道是否已经被使用(只有自己才知道),请游客确保自己持有尚未使用的港澳签证,若过关时因签注不能使用,则视为自动放弃,无任何费用可退;
2.行程上标注车程、游览时间均为参考时间。如有出入,属正常情况,请理解包涵。
3.由于有其他城市的客人散拼成团,客人抵离时间不同,先抵达的客人需少许等候,请多谅解。
4.在不减少服务标准的前提下,住宿地及景点游览顺序以地接社实际安排为准。
5.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(如天气变化、自然灾害、航班、火车、轮船延误取消交通工具及航空管制等)造成行程延误或费用增加及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,我社只负责协助办理相关事宜;未产生的费用我社按照实际成本退还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,意外险赔偿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。
6.旅客在旅行过程中,如有意见请及时与我社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,如未打电话联系的散团后有任何异议我社恕不受理。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意见反馈表及签字证明为准,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。恕不受理团友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。
7.因游客个人原因,中途离团视为游客单方取消合同,费用不退,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由游客本人负
责,并向导游出具书面形式的离团证明书(证明书内容需包含:离团原因,离团起讫时间、不退费用及
责任自负等)。赠送项目发生优惠、免票、自愿放弃、或因航班时间、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
致不能赠送的,我社不退任何费用。
6.双方操作以传真确认为准,出团前请付清全款,散客一经开票确定后如退团,只退还动车票退票费,其他全损。